台南市空氣軟槍運動安全協會
2008年年度會員大會
時 間 : 2009年4月25日 晚上 6:30
地 點 : 台南市安平區安北路470號 崇義社區活動中心 (安平豆花斜對面)
參加人員 : 1.台南市空氣軟槍運動安全協會全體幹部及會員
2.台南友隊幹部
3.會員家屬
4.新加入會員
會議重點 : 1.協會幹部公佈及工作分配
2.協會權利與義務宣告
3.新場地規劃報告與改進
4.場地規劃(奇醫,慈光十三村,親水公園,中華南路)
5.法律認知宣導
6.活動規劃討論
7.會費使用及規劃
8.新生規劃
9.未來目標
10. 其他(臨時動議)
會員繳交費用 : 1.一般會員 600元/年,團體/小隊會員 : 300元/年
1.協會幹部公佈及工作分配
協會幹部
小畢: 對外交涉,活動組織
小粘: 對外交涉,活動組織
ㄚ貓: 活動組織,
ㄚ良: 網路管理
ㄚ寶: 網路管理
ㄚ甫: 財務管理
大雄
小黃
老古
老鼠
ㄚ水
小雄雄
長老級
K2
耿甫
志峰
基哥
組長
幹部討論重點
1.活動規劃,對外交涉人員,財務人員
2.幹部事務需有職務代理
3.顧問
2.協會權利與義務宣告
會員之權利
1.協會之活動參與及費用分擔
2.協會之申請場地使用
3.相關行政程序及法律問題之協助
4.確保場地使用之合法性
會員之義務
1.會費之繳交:準時於每年之會員大會中繳交,或限時繳交
2.對外活動之參與:所有會員應於公告盡可能的參與
3.建構場地之協助
4.活動及比賽之協助
5.團隊活動時請僅言慎行,保持該有之風範,禁止發生破壞協會或生存遊戲玩家之聲譽
3.新場地規劃報告與改進本年度由會員贊助之場地,無償使用,現行以完成之工作為以棧板組合之掩避物及場地之整理
未來部份看情形增加大型掩避物,如廂車,陣地….,希望各員有新想法能夠提出,以幫助場地之
功能性
4.場地規劃(奇醫,慈光十三村,親水公園,中華南路)目前協會申請之場地,主要使用為下
奇美醫院: 釘子戶之協調,望場地能夠順利使用,max 30人
慈光十三村:每週六黑桃主場,週日重裝主場, max 30人
親水公園:不定時協會使用,必要時增加掩避物, max 40人
中華南路新場:不定時協會主場, max 35人
秋茂園:夜戰場地, max 50人
月世界:擬真活動,2天1夜活動場地, max 80人
木架山:目前管理場地單位轉移,不宜使用
5.法律認知宣導
凡協會人員均需遵守台灣法律規定,所有時間如將我會合格之槍支,裝備攜出在外,均需使用包具包覆裝載,禁止裸露在外,被一般人民看見.
我會所使用之活動武器,禁止射擊或攻擊動植物或人民財產,公有物,或於公共場合使用(非活動相關),若參與COSPLAY活動或展覽活動,禁止將武器裝上動力及BB彈
若被臨檢或遭檢舉,請配合檢警方調查,並於第一時間與相關幹部通知,在於合法合理範圍內,協會同仁會協助幫忙處理事宜.
6.活動規劃討論
每週固定基本活動
夏季6~8週夜戰一次,冬季8~12週夜戰一次
每季舉辦2天一夜活動一次
每年舉辦比賽1~2次
每年年末或年初,舉辦會員聚餐一次
不定時與友隊聯誼
不定時參與或舉辦大型聯誼會活動
不定時舉辦家屬旅行
不定時舉辦戰術教導,裝備教導
不定時舉辦相關聚會(刀聚,槍聚,裝備聚)
7.會費使用及規劃
我會經費主要收入為會費,及會員捐款,經費使用仍支出大於收入,大部份支出均由出資者全吸收或部份吸收,目前無贊助商,無金主,無政府經費申請
2008年度經費收支如 附表(一)
本年度會員資格目標為60人
8.新生規劃
每月第四週週五,晚上8:00舉辦新生講座,目前舉辦位置於PWG工作室,台南市美南街136號\
主要宣導活動規定,安全規定,裝具使用規定,法律宣導,技術教授
9.未來目標
1.具會員資格足80人,核心幹部20人,辦理法人登記
2.參與台南市體育協會,申請經費補助
3.擴大招生,參與大型活動,例如園遊會,展覽,相關活動
4.申請專用場地,舉辦公開活動,比賽
5.舉辦體驗活動,針對機關,團體,公司
10. 其他(臨時動議)
附件(二)
台南市空氣軟槍協會 常態活動注意事項
活動前準備:
a.活動穿著注意事項:
頭部應攜帶帽子或其他包覆
使用合格護目鏡:活動前由帶隊人員、隊長檢查
穿著長褲長衣:避免直接傷害及蚊蟲咬傷
穿著長筒靴或運動鞋:避免扭傷或運動傷害,禁止拖鞋或涼鞋
b.活動前時應保持良好精神狀態及體力:避免中暑或精神不濟產生危險狀況
c.活動前應做適度暖身運動:避免活動發生運動傷害
d.身體不適或劇烈運動會引發病變者禁止下場
e.活動期間應自備飲水:避免水份不足昏倒或中暑
f. 活動負載裝備應依各人可負荷能力穿帶:避免裝備過重造成運動傷害
活動上場規定
活動使用攻擊裝備需合乎合格動力,co2、火藥驅動動力禁止
a.衝鋒槍(電動)以0.25g塑膠製bb彈,出速不得高於120m/s
b.狙擊槍(瓦斯,空氣,電動)以0.2g塑膠製bb彈,出速不得高於150m/s
c.手槍(瓦斯,空氣,電動)以0.2g塑膠製bb彈,出速不得高於120m/s
d.其他輔助攻擊武器以正常使用下不得造成傷害,僅可使人員判別陣亡之功能
e.不得使用接觸攻擊,如刀械,拳腳,撞擊,棍棒
單發陣亡制:
凡身體所有部位,包含裝備,背包,槍枝中彈者 !
一律判定為陣亡 「若遇問題請於下場後與各隊長或幹部申訴,禁止予活動場上發生爭執 」!
陣亡時應:
(1)高喊陣亡數次 - 讓對方聽到,避免爭議 !
(2)解除武裝姿態 - 讓其他人了解避免再度誤擊 !
(3)簡明揮手示意 - 除了聲音之外也提供視覺訊息 !
(4)背對受攻擊面減少傷害 - 保護自己 !
(5)朝指定區域移動或保持安全距離觀戰 !
若誤擊陣亡者應向被擊中者"道歉",避免嚴重爭執若是刻意違規者應於開議懲處 !
活動中禁止離開規定活動範圍:
離開活動範圍者判定為陣亡,若於規定範圍中外射擊,誤擊,一般人民或其他敏感物品者
除應負損害責任外,協會會依"嚴重違規"開議懲處!
1.在休息區時槍枝應上保險 !
2.不可在休息區試槍以免驚擾/誤擊其他人 !
3.試槍應在明確規範的試槍區內進行,並有規定的射擊指向 !
4.試槍不應朝作戰場內避免干擾活動進行 !
各種武器的最低射擊距離限制 :
狙擊槍:敵方接近至20米內不得開槍,也不得用槍指出對方!
電動槍:接近至5米內使用單發、以先被指中或擊中者為陣亡方!
場地維護:
1.禁止下水深超過膝蓋以上之水池,禁止靠近落差會造成傷害之地方
2.禁止破壞場地原有建築,樹木,農作物
3.禁止攻擊破壞生物,如貓,狗,昆蟲
4. 活動場地均盡量減少垃圾量,並將垃圾丟至垃圾桶或置放垃圾處
一般規定
1.參與活動之場地的規定應依當地活動隊伍為主
2.禁止不合法或法律邊緣之活動
3.所有活動相關均遵從帶隊官或小隊長之宣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