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空氣軟槍運動安全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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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生存遊戲新生講座內文2009年3月27日初版

向下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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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g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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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ger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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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 : 台灣國台南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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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主題: 生存遊戲新生講座內文2009年3月27日初版   生存遊戲新生講座內文2009年3月27日初版 Empty周四 4月 23, 2009 7:02 pm

生存遊戲新生講座

課程重點
1. 生存遊戲之意義
2. 活動時的基本配備與安全-¬-服裝,鞋子,護具
3. 使用生存遊戲槍枝與配備
4. 槍枝使用之規定
5. 活動規定之概要
6. 裝備裝配與活動傷害
7. 法律相關
8. 協會之目的

1. 生存遊戲之意義
生存遊戲起源來自1970年代,美國西部蓄養豬馬牛羊之農夫,為方便管理牲口,以膠囊包附有顏色之顏料,利用以空氣壓縮之器具,發射膠囊附著牲口之表皮,來區分年份與數量,進而於閒暇之於用於人與人之遊戲,勝者取得獎勵.

近年科技發展迅速,從最早的漆彈槍演變成現今擬真型的器具與活動.
活動之目的在於休閒解壓,興趣與收集,強身健體,進而可推廣至全民國防之目的


2. 活動時的基本配備與安全-¬-服裝,鞋子,護具
活動時之基本配備在安全與避免活動傷害的條件之下,以下以身體部位分段解說
頭部:帽子-以活動時不易掉落,可遮掩額頭以上之原則, 護目鏡-以合格之護目鏡可掩護眼窩全部為原則, 臉部與脖子-可利用口罩,全臉型面具,圍巾包附或掩概雙耳之間正面臉型為原則, 驅幹與四肢-以長袖衣褲可遮掩軀幹與四肢為原則, 手肘及膝蓋-有必要時攜戴護肘護膝, 靴鞋-腳踝以下(包含腳踝)可包附腳掌全部,以舒適運動行靴協為主


3. 使用生存遊戲槍枝與配備
a.長槍系列:步槍,衝鋒槍,機槍,狙擊槍…..
b,近身系列:手槍,…..
c:槍枝附件:瞄具,電筒,雷射標定器,榴彈發射器….
d.人身用品:戰術背心,腰帶,腿掛…..
e.其他:夜視儀,手榴彈……


4. 槍枝使用之規定
一般規定
電池驅動類步槍,衝鋒槍:出速120m/s,0.2g BB彈測試(依活動需求增減),
10公尺內人員目標禁止射擊
瓦斯或空氣手拉狙擊槍:出速150m/s,0.2g BB彈測試(依活動需求增減)
20公尺內人員目標禁止射擊
手槍:瓦斯或手拉空氣驅動:出速90m/s,0.2g
3公尺內人員目標禁止射擊


5. 活動規定之概要
活動方式分為
a.時間制:以時間為重要依規,
b.殲滅至:以各一方全數陣亡
c搶旗制:搶奪旗幟
d.任務制:以設定之任務關卡完成
e.比賽:各設定之比賽

活動全程應聽從帶隊人員或幹部指導動作,
使用槍枝規定全程遵守
禁止射擊非相關物品,如動植物,玻璃,私人財產,附近民家….
活動全程如有糾紛或問題,應尋求幹部或隊長協調解決,禁止私自發言解決,活動中有必要時請求隊長或幹部暫停活動.
安全配備如配帶不完全或鬆散應立即下場
身心若有傷病者應斟酌自身安全再下場,並先告知帶隊人員和幹部
使用攻擊性物品前應確實看清目標物,以免誤傷非相關人員
避免誤會與爭執,非相關用語與辱罵之用詞禁止說出
禁止使用火藥或CO2驅動之用品,及違反法律規定之用品
活動途中與全程禁止製造髒亂,廢棄物應依規定丟棄


6. 裝備裝配與活動傷害
身上穿著之服裝,配備,應需符合舒適之條件,負重應考量自身之能力,附帶之用品應注意是否會無意傷害自己或他人,負載後活動中應注意行動之路況,是否有坑洞,土石鬆軟,水坑,建築物破損…..等等之意外發生,活動中若有不舒服或受傷,應立即大喊或尋求附近人員幫忙.


7. 法律相關
司法院秘書長八十一年六月十一日 第06985號函示
對殺傷力認定標準為:
在最具威力之適當距離,彈丸可以穿入人體皮肉層之動態為基準
日前前本部認定槍枝具有殺傷力之標準,係以彈丸單位面積動能達到20焦耳。
PS.由於初速每次測都會有變動因素.如壓力.溫度.距離...等
故有正負誤差值最大寬限值為24焦耳

6mm單位面積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質量(g) 初速(s/m) 焦耳數(cm^2)
0.20   237    19.86
0.25   212    19.86
0.28   200    19.86
0.33   185    19.97
0.43   162    19.95
0.88   113    19.87(鋼珠)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(以上數據轉貼"軍火庫"網站,僅供參考)

以下列出容易忽略並觸犯中華民國之法條
社會秩序維護法
第 63 條-2
無正當理由鳴槍者。
第 63 條-4
放置、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。
第 65 條-3
無正當理由,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,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。


8. 協會之目的
欲參與協會之人員,經報名審核完成後,繳交年會費600元,依各年度重大開銷增加金額,.
協會人員擁有權利:活動之安排,活動企劃,相關法律條文協助辦理,專屬場地之使用,各地槍隊活動及規定協調
協會人員擁有義務:人員大會之參與,重大活動與工程協助,年費於期限內繳交,相關規定之遵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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