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/7(日) 親水公園
3/14(日) 秋茂園
3/21(日) 奇美場地(聯誼) 重裝武力
3/27(六) 秋茂園 夜間戰鬥訓練
友隊活動資訊
黑桃小隊 : 每週六上午或合並協會直屬隊活動,參與[黑桃小隊]活動前請先取得[黑桃小隊]隊長或帶隊官同意,且規定一切需合乎[黑桃小隊]之規定,不得強制參與
鮮魚戰隊 : 每星期日下午,參與[鮮魚戰隊]活動前請先取得[鮮魚戰隊]隊長或帶隊官同意,且規定一切需合乎[鮮魚戰隊]之規定,不得強制參與
凡本會會員參與有對或其他相關活動時,若因各人因素違規受活動隊排斥者,或品性不良者,本會依情節輕重停權參與各友隊之活動,嚴重者列為不受歡迎人員
裝備規定
1.上場活動需全程裝備合格之護目鏡或面罩(由小隊長嚴格執行,值星隊長每次活動宣導)
2.禁止穿著短褲,拖鞋,涼鞋上場,全程穿著長褲及全包附腳之運動用或專業用鞋靴
3.活動負載裝備應依各人可負荷能力穿帶,避免裝備過重造成運動傷害
武器使用規定
1.活動使用攻擊裝備需合乎合格動力
a.衝鋒槍(電動)以0.25g塑膠製bb彈,出速不得高於120m/s
b.狙擊槍(瓦斯,空氣,電動)以0.2g塑膠製bb彈,出速不得高於150m/s
c.手槍(瓦斯,空氣,電動)以0.2g塑膠製bb彈,出速不得高於120m/s
d.其他輔助攻擊武器以正常使用下不得造成傷害,僅可使人員判別陣亡之功能
2.禁止使用c02驅動之槍支,c02驅動模擬爆裂物,
3.直線,轉角,高低落差之限制
a.衝鋒槍: 5公尺內不得開槍,10~15公尺盡可能攻擊胸部以下或地上示警以表被攻擊方陣亡
b.狙擊槍:20公尺內全面禁止開槍,建築物,室內禁止開槍
4.如遇不可開槍距離之爭議,必要時暫停,請最近小隊長判定,人員不得再爭議
5.不得使用接觸攻擊,如刀械,拳腳,撞擊,棍棒
6.有一般平民或未攜帶安全裝備之人員進入活動場地,應即刻暫停,勸離後方可繼續
場地規定
1.禁止下水深超過膝蓋以上之水池,禁止靠近落差會造成傷害之地方
2.禁止破壞場地原有建築,樹木,農作物
3.禁止攻擊破壞生物,如貓,狗,昆蟲
4.測試槍支應於合法公部之區域測試
5.活動場地均盡量減少垃圾量,並將垃圾丟至垃圾桶或置放垃圾處
一般規定
1.參與活動之場地的規定應依當地主活動隊伍
2.禁止不合法或法律邊緣之活動
3.所有活動相關均遵從帶隊者或小隊長之宣導